收錄於史蒂芬金短篇小說集《四季奇譚》,是我在這本新買的書中讀到的新故事,《Rita Hayworth and Shawshank Redemption》因為改編電影大受歡迎無可避免地在高中不知道是軍訓課還是什麼場合看過,而且班上第一名的球球又很愛這部電影,讓我始終無法真心地喜歡它(笑);《Apt Pupil》出自於對大魔王的愛看過電影以後又在學校的圖書館裡找到了原文書硬啃了一遍,不過以我的閱讀速度,一個月的借閱期只夠我把這則故事讀完,然後我也畢業了,沒讀到當時的我就該讀的《The Body》。      為什麼我當時就該讀呢?這樣至少可以讓我認清好幾件事:首先,孩提時的探險是必要的,否則哪來的故事可以寫,如果孩提時代老是關在家裡寫功課至少十幾二十歲時要四處鬼混;其次,聽眾或讀者是必要的,善意或惡意都行,重點是把作品當作品欣賞或批判,而不是將這些東西視為作者的某種把柄,當然也許是因為故事不夠精彩才讓讀者自以為瞭解作者。兩樣都沒有的話或許還是死了寫作這條心吧!   我只是很疑惑為什麼這個篇章是屬於秋天的?夏末是夏末、秋天是秋天,明明就是個熱死人的夏天,發燙的柏油路發燙的岩石發燙的垃圾場(令我想起去年夏天不小心晃蕩到南寮漁港的某偏僻處,除了發燙的堤岸還一腳踩上黏答答的柏油,放小艇的倉庫前有好些髒兮兮的狗兒,由於去年BR玩多了竟覺得我似乎闖入某個廢棄的町,而這些狗兒會惡狠狠地撲上來咬手咬腿咬肚子......),如果只是隨性地組合,那麼「讀起來就像一杯秋天的午茶」這樣的介紹詞分明是故做姿態,畢竟其他篇章中都有符合季節的場景:蕭山監獄五月的屋頂、放暑假的早晨Todd不客氣地按下了Dussander的門鈴、耶誕前夕的俱樂部故事,除了「秋天」「沈淪」這作者的文字遊戲之外,還有別的理由嗎?   好吧回到故事本身,或許這種自傳式的論調給讀者設下了陷阱,以為自己在窺探作者的過去,敏感一點的或許察覺到那種嘲諷式的炫耀,說自己靠著床底下的惡夢怪物賺了百萬美元,不過與其是炫耀成為暢銷作家這件事,或許最值得炫耀的是由於天賦是說故事,因此被留下來講故事,如同傑克船長老神在在地回應「傳說毫無生還者」以「那麼這些傳說是從哪裡來的?」由於會說故事附帶而來的幸運,或許真是比賺上百萬還要值得炫耀一番。   關於窮人家孩子的日子怎麼過、如何艱苦,我這種中產階級家庭長大的孩子無法講述,除非親身經歷,否則就如同電影《The War(1994)》中的「人生如同一碗櫻桃」一般充滿了何不食肉糜的噁爛,『你和這本書都像一碗大便』。早熟的Chris將這一切:自己家庭裡的問題、社會的問題、以及別人家裡的問題看得透徹,因為透徹而絕望,也早早認清了朋友死黨的本質,「他們是溺水的人想抓住些什麼,被他們抓住了就會跟他們一起沈下去」,這難道不是勢利父母挑選小孩的朋友時講的話嗎?只不過那文藝氣息些,少些銅臭?或許其差別並不是語氣,而是真心與私心。 附帶一提,在電影《Stand by Me (1986)》中飾演Chris的River Phoenix在二十三四歲時因藥物引起的心臟衰竭而早逝,就和故事中的Chris在酒館中勸架被殺的年紀相當,擲銅板的厄運?自書中走出來鑽入了電影附著在演員身上,讓我們來討論一下何謂神秘何謂命運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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